石化联合会公示<磷系阻燃剂副产盐酸>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第二批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团体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中石化联质发(2023)231号)要求, 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国化新材料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组织制定的<磷系阻燃剂副产盐酸>团体标准, 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附件1-2). 为使标准具有科学性, 先进性和适用性,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对标准内容提出 ……
📌 详细信息:
📰来源: 中国石油和化工网
📆 日期:2024-06-19
🔗来源: https://www. chemall. com. cn/news/show-185042. html
📄 详细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第二批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团体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中石化联质发(2023)231号)要求, 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国化新材料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组织制定的<磷系阻燃剂副产盐酸>团体标准, 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附件1-2). 为使标准具有科学性, 先进性和适用性,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对标准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请于2024年7月18日前将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3)反馈至起草单位.
联系人:谢勇, 曾容
联系电话:18163333266, 15623098661
邮箱:xieyong@acmi. org. cn, zengrong@acmi. org. cn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
附件1-2: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附件3: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附件1-<磷系阻燃剂副产盐酸>标准征求意见稿. pdf
附件2-<磷系阻燃剂副产盐酸>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pdf
附件3-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docx
申明: 本网站所载或引用信息仅供一般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如果有显示信息不符合管理规定,请及时通知我们,我们即刻撤除。尽管我们已尽力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但不对其完整性、可靠性或适用性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任何个人或单位在依据本网站全部或部分内容采取行动前,应自行咨询具备相应资质的法律专业人士。因依赖本网站信息而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明确书面许可,禁止复制、传播或商业性使用本网站内容。